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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解读——第8条

8.接种疫苗是预防一些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儿童出生后应当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

疫苗是指能使机体产生对传染病的免疫力的生物制剂。人类已经发明了许多疫苗,通过接种疫苗可以预防不同的传染病。疫苗是预防传染病的有力武器。

所谓预防接种,就是用人工接种的方法,给人体输入死的(医学上称为灭活)病原微生物、或丧失致病能力的病原生物、或是病原体的抗原性物质,用它们刺激人体的免疫系统,产生对人体具有保护作用的免疫物质,从而增加了对某种疾病的抵抗能力,使被接种者不对这种病感染,或者感染后不发病。

要抵抗细菌、病毒的侵犯,特别是防止对儿童的生长发育有很大影响甚至危及生命的传染病的发生,如小儿麻痹症、白喉、百日咳、麻疹、乙型肝炎、结核病等,就必须让儿童自身尽早产生对这些传染病的抵抗力。预防接种就是把能使人产生对某种传染病的抵抗力的疫苗接种于人体。儿童进行预防接种后,就会获得对传染病的特异的免疫力,这样就不会得相应的传染病了。因此,儿童计划免疫是预防和控制并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最方便、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

疫苗分为两类,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和“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也规定“需要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受种者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受种;受种者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保证受种者及时受种”。目前,我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麻风(或麻疹)疫苗、麻腮风(麻腮或麻疹)疫苗、流脑多糖疫苗(含A群和A+C群流脑多糖疫苗)和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上述疫苗不收取任何费用。

儿童应当按照《广东省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儿童出生1个月内应办理预防接种证,每次接种疫苗时应携带预防接种证。儿童监护人应按照免疫程序按时带孩子接种疫苗,错过接种的要尽快补种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8/0402/3710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