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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纠纷“和事佬” 一站式解决问题 肇庆市金融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显成效

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至。在金融领域,消费维权、金融纠纷调解越来越受重视,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近年来,随着国内金融的快速发展,金融产品日益丰富,社会金融消费和金融投资迅猛增长,随之而来的金融纠纷和案件逐渐增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压力不断增大。去年成立的肇庆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全省首个挂牌成立的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是我市构建多层次金融纠纷调解机制的一个重要载体,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渠道。

那么,该委员会是如何发挥“和事佬”的作用,调解金融纠纷的?

调解范围扩展至全部金融纠纷

2017年9月14日下午2点多,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调解员小陈早早来到肇庆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的调解室,望着调解室墙壁上贴着的“肇庆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下称肇庆“金调委”)几个大字,想着即将要调解处理的事情,心情既期待又忐忑。

不久前的 8月21日,上面贴着的还是“肇庆 市金融消费 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8月22日,更改为现在的字,虽然仅仅只是少了“消费”两个字,但背后包含的意义却不一般:重新挂牌成立的肇庆“金调委”,是省内首个将调解范围从金融消费领域扩展到全部金融纠纷 的 行业性、专业性 人民调 解 组织;开展的调解工作由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并指导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派出调解员全程参与,肇庆“金调委”依据《人民调解法》依法进行;调解书经双方同意可以到基层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出具的《司法确认书》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伴 随 着 肇 庆“金 调 委 ”的 成立,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与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肇庆市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并推动肇庆“金调委”与端州区人民法院共同签订《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合作备忘录》,为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建立了制度保障。

“摸着石头过河”解决首宗诉中案件

9月14日是小陈第一次参与调解工作,也是肇庆“金调委”第一次调解诉中案件。案件内容为2012年9月,某银行向李某发放贷款132万元,贷款到期日为2022年8月7日,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按月还款,陈某提供连带保证,李某提供房屋作为抵押担保,但李某未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连续多期拖欠了该银行本金及利息。

2017年7月6日,该银行向端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全额归还借款本息,陈某履行担保责任。端州区人民法院于8月3日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并根据肇庆市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肇庆“金调委”调解,于9月10日将诉讼案件移交给肇庆“金调委”。

事实上,在9月10日到9月14日之间的短短几天,小陈和他的同事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小陈说,首先重新梳理案件内容,然后分别联系当事双方了解各自的诉求,进行沟通,最后根据双方的意向拟定初步协议书。

“根据我们的了解,李某无法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有错在先,但事出有因,此前他家中突遭变故,经济出现困难。因此,非主观原因所致,客观原因占主导。而银行方希望李某一次性全额归还借款本息,按李某当时的经济条件而言,是无法回应银行的诉求的。”小陈补充说,经过肇庆“金调委”工作人员的多番沟通,当事双方都愿意做出让步。然而,与此同时,当事银行也提出了很多问题,需要肇庆“金调委”提前一一解决。

“比如,该银行以往一般按照其集团公司的规定处理类似的纠纷,有处理纠纷的惯用模式。如今,通过肇庆‘金调委’化解纠纷,算尝试新模式,该银行的员工非常担心处理结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小陈回忆表示,为了解除银行方面的顾虑,当时他们特意邀请了端州区人民法院的专业人士对银行方面进行了解释和指导。“这是肇庆市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首次从理论变为实践,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需要对细节问题一一确认。”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9月14日下午3点,小陈和肇庆“金调委”的其他调解员在上述调解室等来了当事银行的代理人与李某,组织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在明确告知当事双方权利和义务、再次听取双方陈述和诉求之后,调解员结合法院的指导处理意见,再次梳理和确定双方调解协议内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一次性还清已逾期借款拖欠银行的本金和利息、承担法院诉讼费并增加担保人;在李某履行以上义务后,贷款银行同意撤销本次诉讼。本次调解整个过程耗时约1个半小时,是肇庆市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后,首个成功将诉讼变成调解的案例。

2017年10月27日,某银行向端州区人民法院正式撤诉,肇庆首宗在金融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下的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中案件也随之画上了完满的句号。“听到这个消息,当时我们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也非常庆幸自己能够参与到这样的调解工作中。”小陈如是说道。

当日调解当日完成司法确认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接下来的一起案件将令小陈等肇庆“金调委”的调解员们更加兴奋。

2016年1月19日,另一银行向张某发放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贷款19万元,贷款5年,期限为60期,还款方式为每月等额本息还款。张某未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截至2017年11月20日,张某共欠该银行人民币15.86万元,包括贷款本金、逾期利息、分期手续费、逾期还款违约金。

12月1日,肇庆“金调委”组织双方进行了现场调解。调解结果为:张某于调解后的一个星期内归还截至2017年11月20日拖欠银行的逾期借款本金9期、利息、分期手续费、违约金共计3.15万元;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履行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合同,若张某未能按照双方调解的约定归还逾期款项及未足额偿还任何一期应还款本金及手续费,则银行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须向银行一次性清偿尚欠的全部贷款本金、逾期利息、逾期还款违约金、分期手续费等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调解是自肇庆市涉金融机构民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后,肇庆“金调委”成功调解的一个诉前调解并提交司法确认的案例。该调解协议在签订的当天双方当事人就到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高效地完成了本次调解和司法确认流程。

迈开一站式解决金融纠纷的第一步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我市金融案件逐渐增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压力不断增大,呈现出四方面的问题:一是诉讼法律文书送达难,案件审理周期长;二是基层法院法官审判压力大;三是金融案件资产保全难度大;四是贷款抵押物处置成本高。

肇庆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肇庆“金调委”的成立提高了处理金融纠纷案件的时效性。以上述李某的案件为例,若按照法院的简易程序最快需要3个月才能结案,且李某一直逃避法律文书送达,继续走诉讼程序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通过肇庆“金调委”调解,前后只用了几个工作日就进行了妥善解决,当事双方对调解结果满意,节省了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时间。另外,肇庆“金调委”积极构筑多元化金融调解新模式,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纠纷,建成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于一体的金融大调解机制,也迈开了“一站式”金融纠纷解决平台建设的第一步。

记者了解到,自肇庆“金调委”挂牌成立以来,累计接收端州区法院移交金融纠纷案件16宗,其中诉中案件1宗,诉前案件15宗。肇庆“金调委”介入调解案件10宗,成功调解案件5宗,完成司法确认案件2宗,涉案金额合计300余万元。目前,肇庆“金调委”已初步建立了一套金融纠纷案件调解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为今后优化金融诉调机制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打下坚实的基础。

西江日报记者  张海婷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8/0315/3685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