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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法》今年施行 明确图书馆免费服务规范肇庆市图书馆服务将延伸至社区和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于今年1月1日施行。1月8日,“凝聚业界共识 引领行业发展”学习《公共图书馆》图文展在肇庆市图书馆开幕。这是该馆宣传、推广、普及《公共图书馆》、助推全民阅读工程的一项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公共图书馆法》是党的十九大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文化立法,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为落实《公共图书馆》要求,肇庆市图书馆今年还将开展系列功能服务提升工程,将公共图书馆功能延伸至社区、扩展到网络,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更好地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助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

“《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设施建设、运行方式、服务提供、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强化了公共图书馆的公益属性,对服务提出明确要求。”肇庆市图书馆馆长周静表示,除了《公共图书馆法》第33条明确要求提供的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等4类免费服务,目前肇庆市图书馆免费服务还包括免费办证、免押金、滞纳金借阅、公共电子阅览室上网、读者培训等15项免费服务,今后免费服务还将继续完善。

肇庆市图书馆今年将有计划地对多项功能、服务进行提升,如结合“自助图书馆”建设,加大总分馆建设力度,推进开展“一卡通联合服务”,把图书馆服务向社区延伸;并开展线上图书馆建设,让读者通过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设备以及网络平台,足不出户地享受图书馆的送书上门服务。

“图书馆服务有了法律规范,对读者来说是有好处的,希望除了免费借阅,图书馆可以多邀请一些著名作家来做讲座。”经常到图书馆自习和查阅资料的肇庆学院大三学生小廖告诉记者。

据了解,2017年,肇庆市图书馆全年接待读者访问69.94万人次,外借文献56.16万册次,数字资源下载量、浏览量198.04万篇(册)次。该管还以活动促阅读,共举办各类公益展览、讲座培训、阅读推广与社会教育活动276场次,参加公众达35.9021万人次,并形成周末故事会、少儿亲子读书会等品牌服务,吸引越来越多公众走进图书馆。

西江日报记者 伍欣琦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8/0112/3630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