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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暨广东司法行政学习讲堂第二十三讲活动

西江网讯(记者 李志斌 实习生 杨纯仪)“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肇庆市司法局在今天(12月4日)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暨广东司法行政学习讲堂第二十三讲活动。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全体政法干部、职工,市强戒所班子、所内设科室(大队)负责人共55人参加。

当天8时45分,由4名民警组成的国旗护卫队迈着整齐而矫健的步伐,簇拥着鲜艳的五星红旗步入场内,全体参会人员神情庄重,向国旗行注目礼,齐声高唱国歌。

活动中,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局长裴同印担任宣誓仪式领誓人,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小安担任监誓人。全体参会人员面向国徽庄严肃立,高举右拳,字字铿锵,洪亮的宣誓声响彻整个会场。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力度,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服务水平,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宣誓仪式结束后,参会人员通过视频收看宪法专题辅导课和进行市司法局2017年度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现场学法考试。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小安表示,举行国家宪法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通过活动使广大的司法干部、职工提高宪法意识,带动全社会进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整个社会层面上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从而达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深化依法治理、建设现代化强国的目的和要求。

活动结束后,市司法局政法干部、职工纷纷发表了内心的感受。局公律科副科长沈野说:“通过参加宪法活动日这个活动,让我们意识到宪法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我们日常的行政执法过程中要依据宪法,严格执法。”市强戒所民警冯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活动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学习宪法的内容,懂得它的含义,学会尊重它,还有它的严谨性,更加正确地合理地使用宪法,我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也是一名执法者,要更加严谨、严肃地去运用宪法为人民服务。”

此次活动的开展不仅彰显了宪法权威,弘扬了宪法精神,激励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还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司法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履行宪法的使命感。

市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王慧平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围绕国家宪法日开展形式各样的专题学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扩大宪法学习的宣传渠道。“目前,市司法局正同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学习,下一步会继续激发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情,强化了对宪法精神和宪法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的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

据了解,今天各地各单位也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如端州区“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德庆县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教育月活动等大型宣传活动,与市民面对面交流,通过法律知识有奖问答、发放法治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又如,市委办公室派出志愿者到结对社区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应邀走进肇庆市端州区实验小学上宪法教育课,市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等多种宣传形式,引导群众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7/1204/3598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