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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非遗保护 广东对年迈非遗传承人“抢救性保护”

1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关于加大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扶持力度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工作会议。会议透露,2020年我省将完成对75岁以上和部分身体欠佳的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做好接下来3年的资金和工作安排,进一步统筹做好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鸿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文化厅副厅长陈杭表示,截至2017年8月,广东省共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4项,已列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14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84人,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608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729人。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宇航表示,针对一些年纪很大的非遗项目传承人,如果不及时寻找下一个传承人,非遗项目将会面临较长久的断层。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苏凤玲表示,2017年省文化事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安排10985万元用于重点文物保护用途,安排了3200万元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省人大代表房玉红指出,目前少数民族地区非遗保护专业人才缺乏,部分项目传承人面临着后继无人等状况,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非遗保护投入、加大对非遗项目传承人的扶持非常迫切。陈杭回应,目前由省文物局牵头,正在制订少数民族遗产保护有关规定。省政府将进一步在资金、人才培养、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非遗保护、保存工作的扶持。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7年省财政对少数民族地区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每人补助1万—2万元,并分别对乳源瑶族服饰、连山瑶族长鼓舞等非遗项目给予10万—15万元的补助经费。

周天鸿在会上指出,我省非遗项目特色明显、非遗保护水平区域发展不均衡、保护任务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我省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推进我省非遗保护工作。希望代表建议承办部门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落实时间表,积极听取和吸纳代表意见建议,实实在在解决问题,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促使我省非遗保护传承工作上新台阶,把更多更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留给下一代。(全媒体记者/辛均庆 实习生/韩安东 通讯员/任宣)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7/1012/3552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