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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万套、不限收入!你符合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吗

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傅鹏 通讯员/穗建)21日,广州推出第二批面向用人单位整体租赁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共1.21万套,22日起开始受理用人单位申请。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租房房源点共有9个,分布在白云、黄埔、天河三个区。其中,位于黄埔区的房源点萝岗和苑供应最多,有4300套。

  特殊艰苦岗位不设年限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租房采取单位整体租赁模式,而只要是住所地在本市、申请之日已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请。具体来说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列明的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第二类是第一类以外的法人单位。

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配租。纳入单位整体租赁范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条件:18至35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7/0923/3537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