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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有效落实 巡察覆盖市县村 监督不留盲区

我市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巡察工作摆在管党治党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自去年7月份省部署市县巡察工作后,仅用1个多月时间就成立了市委巡察机构,去年年底前所辖8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巡察机构,并在全市全面启动了村(社区)巡察,有效发挥了巡察政治“显微镜”、“探照灯”的作用。

目前,肇庆市县两级党委及巡察机构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最近印发的《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市县村巡察工作,继续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

开展常规巡察

稳步推进市级巡察全覆盖

我市围绕“巡察全覆盖,监督常态化”的目标,加强市委巡察工作谋划,制定巡察全覆盖规划和路线图。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三轮巡察工作,对市农业局、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等9个市直单位进行了巡察。

我市紧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和“六项纪律”,把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源分配权等方面的重点问题,以及与重点问题相关的重点人、重点事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

通过巡察,我市发现部分一把手存在“家长作风”、“三重一大”事项很少上党组会,机关党委长期不换届,个别领导干部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内部饭堂大吃大喝,“近亲繁殖”现象、“圈子”现象,一些项目和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等问题159个,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59条。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市纪委已立案4宗。

在巡察期间,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立巡立改,及时整改了一批党组织生活方面的问题。

巡察结束后,我市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督促工作,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巡察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加强指导协调

提升县级巡察工作成效

我市积极探索市县巡察工作在基层管党治党方面的新途径新方式,努力提高市县巡察一体化水平。

按照中央巡视办最近对市县巡察工作提出的“三个强化新要求”,即强化统筹指导、强化政治巡察、强化成果运用,市委巡察办进一步加大了对县级巡察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通过定期召开座谈汇报会、不定期下访调研等方式全面掌握县级巡察工作的现状,深入查找县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补齐工作短板。

目前,我市县级巡察工作现已全面深入开展,各县(市、区)党委巡察机构累计巡察了县直和乡镇26个,发现“三大”问题355个,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03条,各县(市、区)纪委根据巡察移交线索立案33宗。

积极探索创新

推动巡察工作向村级延伸

我市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促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基层党组织得到有效落实。

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点题,积极探索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重点巡察农村集体“三资”处置、村级“三务”、农村扶贫领域征地拆迁过程是否存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等问题,以及村干部自身的廉洁自律情况。目前,各县(市、区)共巡察了41个村(社区),共发现问题299个,移交问题线索133条,立案26宗。

为严肃换届纪律,在今年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期间,市县巡察机构对全市村级换届风气开展了专项巡察监督。其中,重点对26个村(社区)开展专项巡察,发现村(社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10个,发现六项纪律问题39个,移交问题线索87条。

近期,市委2个专项巡察组已进驻相关县区开展工作,重点对高要、德庆、广宁、怀集、封开5个扶贫任务较重的地方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强化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监督。同时,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成立1-2个专项巡察组对所辖镇(街)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市县同向发力,形成强大监督合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

西江日报记者 黎俏婷 通讯员 彭家祥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7/0912/3528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