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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积极推进省十件民生实事 农村低保补助、孤儿基本生活费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达到或超过省标准

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丽娟) 日前,记者从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了解到,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承担2017年省政府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推进省十件民生实事,今年上半年,65项具体工作中,3项已完成,45项进展顺利。

其中,我市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高新区城镇、农村低保人均补助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504元和370元,均高于省标准;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城镇、农村低保人均补助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月457元和206元,达到省标准。

省标准要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450元和880元,我市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479元和1187元,高于省标准;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与省标准一致。其中,高新区分散养育标准达到1375元,超过省标准。

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方面,与省标准一致,均为每人每年提高到1800元,增长5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年提高到2400元,增长33%,且已于2017年6月底完成。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7/0830/3515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