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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岗上的文明事——高要交警大队白诸中队创文工作侧记
我市开展创文以来,高要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白诸中队的警员,在负责的高要城区文峰路口执勤点,全力打造文明、安全的创文执勤岗点。从5月下旬至8月上旬,该中队在该路口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74起,为群众做好事数十件。
“老人家,我们来帮您”
文峰路口处在府前大街与文峰路交汇处,共有5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是进出城区东片的交通要道,人车流动繁忙。我市创文后,这个路口成为白诸中队每天指定的执勤点。
在这里指挥交通的交警迎朝晖送晚霞,经暴雨酷暑、风吹日晒,他们飒爽的英姿成为了道路上流动的风景。在日常执勤中,岗点警员认真按照“人要精神,说话要和气”的要求,严格规范日常着装和工作用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
7月2日上午,白诸中队队长陈志勇和副中队长陈永洪在岗点值勤时,看到一名妇女抱着一名头部流血的小孩冲过马路,两名交警立刻抱过小孩,跑步冲向600米外的南岸卫生院,让小孩得到及时救治。
6月26日下午,民警冼永文和辅警王日辉发现一名行动不便的老人拎着一大包东西,步履蹒跚地走在马路上,迷茫的双眼左右张望。“老人家,我们来帮您。”两名警务人员立即上前,将老人扶到马路边的安全地带休息,并为老人递上矿泉水。原来,老人住在南岸山口村,由于年纪大了,在市场买完东西后不记得回家的路。随后,民警开车将老人安全送回家中。
处理交通违法不留情面
“如果留了情面,可能会误导违法者,以为违法了还可以避免处罚,这样做会害了当事人,也给其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白诸中队的一名交警如是说。而在现实中,他们也是这样做的。
6月24日下午,白诸中队民警李彩华在岗点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没戴安全头盔,违反了交通法规,对其本人造成安全隐患。然而,当李彩华上前对其查处时,该男子竟然强行抢夺执法文书,并造成民警受伤。当晚,该男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处拘留10天。
有时,也有受处罚的当事人向交警求情,认为是“第一次违法”,希望“留个情面”,但均遭到拒绝。“我们不是为了处罚而处罚,更重要的是让他们意识到这样是违法的,有可能对交通安全造成危险,一定要改过。”该中队的一名陈姓交警说道。
西江日报记者 杨永新 通讯员 赵志伟 李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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