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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印发 公布重点监管企业

笔者9日从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2017年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已由该厅正式印发。《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省政府与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确定并公布100家左右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并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笔者从该《方案》附件的“部分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清单”了解到,纳入清单的企业已有196家,其中深圳(51家)、珠海(19家)、广州(17家)的企业数量位居前三。

全面启动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采样

“治土”先要摸清现状,才能有的放矢。广东版“土十条”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

“此前农业、环保等部门也对全国的土壤污染状况做过调查,但密度偏低、技术指标不统一等。”省环科院专家指出。对此,《方案》提出,广东今年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和核查,完成部分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和制备以及重点行业企业地块信息收集。

在农用地方面,按照国家要求,有序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点位布设和核查,建立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协调机制,推进详查样品流转中心、土壤样品库建设,全面启动详查采样工作。

企业用地方面,在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要求,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系统和采样信息终端的测试、上线运行,收集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超标排放重金属要限产停产

除了查清污染状况,还要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方案》对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提出要求:2017年底前,根据区域特征、行业类型、企业规模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确定并公布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有关地市人民政府要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

防治重金属污染是土壤污染治理的重要部分。对此,《方案》提出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总量控制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要依法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开。

在严格控制农业污染方面,《方案》要求,不断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安全减量使用、病虫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的示范推广范围,在江门台山、恩平、开平市和惠州惠阳、惠城区等地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

逐步建立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分类施策是当前推进土壤环境管理和修复的重要思路。《方案》明确,实施建设用地用途改变及流转的土壤调查评估和分用途管理制度,自2017年起,根据已开展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并进行动态更新。

广东今年还将推动污染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试点示范。根据《方案》,广州、佛山、韶关、梅州、惠州、江门、肇庆、清远等市的产粮(油)大县、蔬菜产业重点县,各开展2—3项受污染土壤的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工程;广州、中山、佛山、珠海市和汕头市潮阳区、清远市佛冈县以及韶关市翁源、仁化县等地的耕地土壤污染区,各开展1项以上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韶关仁化县董塘镇、翁源县铁龙林场,各开展1项受污染土壤的风险管控试点示范工程。自2017年起,各地根据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和保障环境安全需要,适时开展工业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作。(全媒体记者/谢庆裕 通讯员/陈惠陆)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7/0810/3496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