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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新区落实容错机制推动干事创业

西江日报讯 (记者 周永龙 通讯员 欧飞星) 6月13日,肇庆新区召开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肇庆新区贯彻落实容错机制推动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

据悉,肇庆新区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划定了非明令禁止、非主观故意的、非个人专断、非谋取私利等9项延伸容错情形:一是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谋取私利或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二是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三是在推进招商引资项目、重大民生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等工作中,在权责不对等、职责不清晰、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积极履行“属地或行业管理”责任,制定有效管用且符合现行政策精神的具体措施、配套制度等,创造有利于项目落地的条件,非因主观原因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四是在亲商助企、城市治理、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五是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六是在基层治理、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中,紧急情况下打破程序、临时决断、破解难题、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非议行为,事后及时报告的;七是在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在与现行的政策精神和改革方向不相冲突前提下,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八是在改革创新和急难险重工作中出现失误或偏差后,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或消除不良影响的;九是在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进行先行先试改革,因无先例遵循而出现失误和偏差的;以及其他符合容错情形的。

据介绍,肇庆新区自成立以来,肩负着建设肇庆市行政文化商务中心、珠三角健康宜居理想城市、国家低碳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历史使命。容错机制的实施,标志着党员干部谋创新、求突破、敢作为有了组织的撑腰,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把肇庆新区建设成为珠三角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

肇庆新区在落实容错机制中为规范“错”与“对”的尺度,统筹兼顾全面从严治党与保护改革创新的关系,精准区分失误错误与违纪违法的界限,做到“三个区分”: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确保容错机制只能是推动工作的“撑腰板”,而不是个人谋利的“尚方宝剑”。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7/0616/3445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