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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引热议 未成年人打网游或受限

青少年玩电竞游戏。记者 梁俏玲 摄

青少年玩电竞游戏。记者 梁俏玲 摄

近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引起社会关注,这是我国第一份关于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条例。根据条例,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采取技术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连续使用游戏时间和单日累计时间,禁止未成年人每日零时至8时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我市未成年人使用网游服务的情况如何?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网游迷”呈低龄化

小熙今年8岁,在市十六小就读三年级。然而,小小年纪的他,现在已经戴上了近视眼镜。“他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手机玩游戏,中午两个小时的休息时间要玩上一个半小时,晚上放学拿起手机能一直玩到深夜,保持一个姿势一动不动。”小熙的妈妈张女士无奈地说,“不让他玩,他就又哭又闹,直到你把手机给他。”

网络游戏也带给了陈女士不少烦恼。“他读初中之前,放学一回到家,就会一头扎在电脑前,吃饭不喊上三五遍根本不会动身。”陈女士说,她的儿子志轩也是一名网瘾少年。“他上了初中以后,在校住宿,经常晚上出去网吧通宵打游戏,夜不归宿。”这让陈女士感到很头疼。

在随后的采访中,多位学生家长向记者表示,他们的孩子几乎都在玩手机网络游戏,“网游迷”呈现低龄化趋势。

填补网络保护真空

在严峻形势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的发布无疑让社会看到了希望。那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有何亮点呢?

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韩伟华律师表示,送审稿最大的亮点就是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门制定了一个条例,将行政管理机关,网络设备商、供应商、运营商,网络制作人、发布人、传播人,社会组织与个人(包括监护人)系统纳入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和责任主体范围,填补了网络社会保护机制的真空。

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或可改变未成年人沉溺于网络游戏的现状。该送审稿规定,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零时至8时期间使用网络游戏服务;网络欺凌未成年人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使用未成年人网络个人信息,须经未成年人本人或监护人同意等。

韩伟华认为,“网游宵禁”条款,对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权、休息权有积极作用。另外,送审稿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欺凌的救助、举报、处理作了规定,并规定了网络欺凌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有利于预防和减少日益突出的网络欺凌问题。

律师:建议条例进一步细化或调整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亮点不少,可谓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不过,在韩伟华看来,其中一些条款有待进一步细化或调整。“送审稿中确定的罚款金额,只是一个规定上下限额的罚款区间,个人认为应根据违法者的违法情节及违法所得进行罚款,比如违法所得的几倍。罚款是为了起到威慑作用,只有‘所罚’大于‘所得’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违法行为。”

韩伟华还说,“另外,还存在一些条款不够细致、清晰的地方,比如什么是网络欺凌,缺乏明确界定,可操作性不够,建议或者在条例中明确规定,或者通过下位的规范文件进行细化。”

家庭、学校、社会齐参与

在肇庆黄岗某中学任职教师的黄绍屏表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她认为,除了家庭外,学校、社会也要参与到未成年人的教育问题上来。她建议,送审稿中应鼓励开办戒除网瘾的机构或学校,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用科学的医疗手段治疗网瘾。

肇庆学院大三学生沈晴则表示,保护未成年人,最重要的是全社会的普遍觉醒。“法律法规固然重要,但不可忽视家庭和学校的教育基础作用。”沈晴说,监护人要承担起教育子女的责任。“现在有不少年轻夫妻只生不育,导致家庭教育功能缺失。子女无法选择父母,但父母可以选择教育。”她建议,学校教育应由应试教育转为兴趣、快乐、幸福教育。

记者 梁俏玲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7/0216/3332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