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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肇庆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解读(六)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打造“绿色肇庆”,把绿色作为肇庆的永久底色,以“三个绝不”铿锵有力地确定肇庆坚守的底线,目的就是要全市正确认识和处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使生态环保和经济发展呈现良性互动、健康发展的态势,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推进,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共同发展,全力打造生态环保、绿色低碳、幸福宜居的肇庆特色生态文明体系,实现绿富同兴。

一是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把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生产生活各个方面,从资源环境承载约束和产业准入的角度,筛选合适的产业,积极谋划产业发展的高端化。充分发挥规划环评防治污染的“控制闸”、宏观经济的“调节器”的重要作用,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通过污染物总量前置审批和总量动态调节制度,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关、停、并、转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企业。严格总量预算调度,用足用好用活有限的环境容量,支撑更大的经济总量、更快的发展速度和更持久的发展空间。

二是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施《肇庆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30年)》,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为指引,通过充分发挥区域经济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以创建生态村、生态镇和生态县等生态细胞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和构建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人居体系、生态文化体系、生态制度体系和能力保障体系,力争在五年内基本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的指标要求。实施《肇庆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严格落实生态红线,把环境保护规划划定的严格控制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等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范围。探索制定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分类投资政策、负面清单、效益底线。积极配合全省率先建成绿色空间合理、绿色经济发达、绿色环境优美、绿色人文繁荣、绿色制度创新的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三是打好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使“肇庆蓝”成常态。进一步加强肇庆大气复合型污染成因研究,重点对工业源、移动源、生物质源、扬尘源、农业源等重点领域实施科学、系统、持续综合治理,力争到2018年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水更清”。建立西江水质保护负面清单制度。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深入推动黑臭河涌、不达标水体和跨界河流水污染治理,建立健全跨界河流污染综合防治体系。扎实抓好未污染土壤环境保护、土壤污染源头控制、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和土壤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等工作。持续推进总量减排,通过严格环保准入,控制污染物增量,削减污染存量,控制污染物增长。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环保为民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保问题。加快实施一批生态工程,加强污水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湿地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积极构筑生态安全体系,形成坚固的生态屏障,提升公众环境幸福指数。

四是始终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拓展环境管理的空间格局,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产业园区、高污染企业等的环境监察。拓展环境保护与整治的空间格局,从单一的水、气、土壤的保护拓展到核辐射、重金属等全要素的保护。拓展从城市到农村的立体整治空间,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和监管。充分发挥“环保警察”的作用,将依法履责贯穿于决策、治污、执法等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惩环境违法行为。落实网格化监管,将执法重心下移至镇、街、办,建立镇级环保机构。加强西江流域水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强化与云浮、广西梧州、贺州等上游城市的环保合作,确保西江水环境安全。完善广佛肇区域、粤桂肇庆跨界区域环境安全应急联动机制。

五是积极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做大做强。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探索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将排污权计入企业资产等多种形式的排污权交易实施机制。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建立健全污染物第三方治理制度,明确排污企业、治污企业和政府环保部门之间的职责。积极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市场化,对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及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隐患排污单位要求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制定并实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完善各项环保产业扶持政策,加强对国际前沿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及先进设备的引进和推广,推动共建各类产学研合作载体,进一步提高环保产业聚集度。借助启迪环保科技城(肇庆)项目的平台优势,全力打造环保产业发展示范区。

(市环保局  陈金銮)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7/0122/33114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