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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年)》征求公众意见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陈洁) 生态文明已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编制《肇庆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30年)》。近日,市政府公开规划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至2030年。通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把肇庆建设成为生态空间合理、产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良、生态文化发达、体制机制健全的岭南生态型宜居城市。

《规划》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与生态文化6个领域,构建肇庆市生态文明规划指标体系。《规划》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科学优化国土空间,包括加强生态空间管制,优化生产空间布局,引导生活空间开发;推动经济绿色转型,推进绿色循环低碳生产,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包括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积极防治土壤污染等;大力倡导生态生活,包括加强生态人居建设、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积极弘扬生态文化,包括培育肇庆特色生态文化、丰富生态文化产品供给、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加快完善生态制度,包括强化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创新环境治理和保护体系、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等。

2017年底前,东南片区各县(区、市)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规划编制并颁布实施;2018年底前,各山区县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规划编制并颁布实施。到2022年,全市80%以上县(市、区)达到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考核指标要求,20%以上县(市、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结合卫生城镇、文明城镇等系列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创建工作,2017年开始,每年推进15个以上镇(乡、街道)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乡、街道)。

据了解,《规划》的意见征求时间从即日起至本月20日止,市民可到市政府网站下载完整的版本,并将反馈意见发送至相关联系邮箱。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7/0118/3305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