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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调整棚改房票兑换细则 货币化安置更灵活 棚改户“换房”热情高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陈明红 通讯员 梁绍彬) 房票安置是鼎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的创新之举。今年8月份,鼎湖区对棚改房票细则进行了调整,改为规定棚改户至少购买一套住宅类商品房。这一举措打破棚改瓶颈,大大调动群众参加棚改的积极性,近两个月以来参加棚改的村民近400户。

鼎湖坑口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是全市首批率先推进的棚改项目,涉及罗隐、后沥等社区家庭739户。棚改采用房票的方式安置,即把棚改户原住房的房价、地价等额换成票据,居民持票可换购区内的商品房。最初制定的房票安置细则规定房票用于购房的资金不得低于房票金额的80%,兑换现金部分不超过20%。

“比如原住房房价10 0万元,其中80万元房票要买房,剩余现金20万既要装修还要交税费,肯定不够啦。”鼎湖区坑口棚改户陈先生说,在政策未调整前,不少人对棚改采取观望态度,应者廖廖。

正是有相当一部分群众有着与陈先生一样的担心,对棚改抱观望态度,4月底启动的棚改到7月底仅有100多户群众签订棚改协议。

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8月份,鼎湖区对棚改房票细则进行了调整,取消房票8 0%购房,2 0%兑换现金的比例,改为规定棚改户至少购买一套住宅类商品房,购房后房票余额可全部兑现,并规定收到申请起20个工作日内兑付现金。

得知细则调整后,坑口棚改户陈先生的心里如吃了个“定心丸”,很快他就签订协议购了房。

鼎湖坑口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振玉认为,村民都想多拿点现金,可以灵活使用。针对村民的需求、期望,政府对额度进行了调整。

贴心的政策,让群众对棚改的积极性和信心大大提高,目前,签订棚改协议的居民已经达700多户。据悉,从8月到10月短短两个月时间,踊跃参加棚改的村民近400户。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6/1202/3231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