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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户业主拖欠物业费18万余元 物管多番催缴无果将其告上法庭

住在小区,享受物业管理服务后缴纳物业费,这本是一件正常事。然而,在端州区站北路东站小区里,却有40户业主不愿缴费,最终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近日,记者来到该小区了解情况。

40户业主欠费18万余元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东站小区,见到该小区物管肇庆市端州区万汇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汇公司”)负责人邱永聪。他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民事起诉书。

记者翻阅发现,这是关于东站小区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相关诉讼情况。里面显示,有业主从2011年开始欠费,业主拖欠的金额最高达7000多元。从2011年至今,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共有40户,欠费总额达到18万余元。

据邱永聪透露,小区里有517户住户,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只占少数。“业主享受了物管服务,就应该支付相应费用。”邱永聪无奈地告诉记者,自2011年入驻该小区后,万汇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记者随后在该小区的告示栏看到,万汇公司公布了今年1—8月的物业费收支情况。其中显示:该小区所缴纳的物业费、小区车位收入和公租房租金等3项收费总收入161620元,而用于小区管理的各项总支出达209557元,亏损47937元。

欠费业主称收费贵没享受到相应服务

据了解,根据小区业主委员会与万汇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物业费每月每平方7毛,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于小区的垃圾处理清运、公共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照明、小区卫生安全支出、管道疏通支出以及服务人员工资等费用。

为何有业主拖欠?对此,记者采访了欠费业主。有业主表示,房子是单位的福利房,不应该缴纳物业费。有业主认为,物业费收费过高,但没有享受到相应的服务质量,所以不想缴纳物业费。

邱永聪对记者说:“业主所居住的房屋,原为广东三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房改房,1999年已改制为商品房,不属单位福利房。”

同时也有不少业主表示,自从有物管后,小区管理规范了不少,并能保持干净,业主人身财产安全也有了保障。业主陈先生说:“物管在小区保持和谐安全方面起了很大作用,少数不愿交物管费的业主实在不应该。”

多次催缴无果诉至法院

邱永聪告诉记者,有些欠费的业主一欠就是5年,他多次催缴无果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追缴。

目前,邱永聪已将40户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告上了法庭,其中有12户不去领传票,如果过了公告期再不去领,法院将作缺席判决,直接冻结其个人账户,甚至将其列入征信黑名单。有14户已主动和解撤诉。

“9月26日开庭时,有一户庭上和解,我见对方态度良好,所以就让他只缴纳拖欠的物业费,无需交滞纳金了,庭审结束后,他马上把拖欠的费用交上了。”邱永聪说。

截至记者交稿,这单讼诉已在端州法院开庭,出庭的13户欠费业主全部败诉。  

  西日报记者  杨丽娟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6/1013/3174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