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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肇庆市道德模范颁奖仪式举行 平凡英雄传递社会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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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模范叶洪强(中)为第三届敬业奉献模范颁奖。 实习记者 黄舒婷 摄

今天是我国第十四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昨日我市在市广播电视台隆重举行第三届肇庆市道德模范颁奖仪式,来自各行各业的10名道德模范、10名道德模范提名人受到表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主任梁志强,副市长、市文明委副主任陈宣群出席活动并颁奖。

经全市各地推荐、审核、公示、群众投票与评选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市文明委决定,授予黄建珲等10名同志第三届肇庆市道德模范称号,李细仁等10名同志第三届肇庆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并颁发奖项。

活动特意请来了第二届道德模范为本届的道德模范颁奖,寓意着传递美德,进一步推进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市公安局端州分局便衣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梁煜清被评为“见义勇为”模范。2009年,他在追捕盗窃嫌疑人途中遇到车祸,在生死关头留下“有事的话捐器官”的字句。“见义勇为是警察的职责,在人民群众利益受到威胁时,我们要挺身而出,绝不退缩。”梁煜清说,今后的日子里,将继续与同事奋战在打击犯罪的第一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道德模范是身边的平凡英雄,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标兵,此次的评选更展示了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也极大激发了群众投身道德建设的热情。

记者 陈颖瑜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6/0920/3152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