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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印发《肇庆市绿道建设管理办法》 明确绿道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

近日,记者从肇庆市政府网站上获悉,我市印发《肇庆市绿道建设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的详细内容。从而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绿道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机制,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绿道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

《办法》从绿道的规划建设、绿道设施维护及运营、绿道使用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内容构成,实施的范围包括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是我市绿道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绿道及其公共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而其他相关部门则按照职能,协同做好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其中,环星湖景区的绿道由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责维护管理,除此之外的其他绿道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地负责维护和管理。

据了解,属地绿道管理部门要求负责好组织实施绿道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法律和政策;制定绿道使用的公共规则,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绿道内环境卫生、治安、商业和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保护绿道资源及绿道生态环境,开发利用绿道资源;监督绿道管养单位做好绿道的慢行道、绿化以及标识、驿站等配套设施的维护工作,定期检查绿道内的安全设施等工作。

另外,《办法》还列出绿道范围内禁止的十则行为,包括占用慢行道及绿化带非法摆摊设点或流动兜售物品等;堆放、倾倒垃圾、废土、废渣杂物,晾晒衣物;在绿道上非法设卡或设置障碍拦截行人和车辆;在设施、树木上涂、写、刻、划、张贴,在绿道设施上践踏、躺卧;损毁花草树木,采摘果实,捕猎射杀野生动物;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未经绿道管理部门许可,在绿道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携带宠物随地便溺;非烧烤区内烧烤,大声喧哗或使用高噪声音响设备以及其他损害绿道绿化及其附属设施,影响道容和秩序的行为。

西江日报记者 张苑卉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6/0912/3144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