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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误抓嫌疑人 四会警方多人被追责

1月24日,四会市城中街道某酒店停车场发生一起因汽车倒车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四会市公安局根据案发现场的涉事车辆信息等初步调查情况,错误将张某伟(男,内蒙古赤峰市人)作为嫌疑人刑事拘留。后经进一步调查排除了张某伟的作案嫌疑,并依法解除了刑事强制措施。

针对四会警方误抓张某伟一事,广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要求肇庆市公安局上提一级负责原案件侦查工作,同时,迅速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和民警执法过错责任。

经全力侦查,5月23日,肇庆警方将“1·24”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涛(男,黑龙江大庆市人)抓获归案。经审讯,李某涛对套用车牌及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6月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涛被依法执行逮捕。

与此同时,肇庆市公安局成立由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同步开展执法过错责任倒查及追责工作。近日,根据调查情况,经研究,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四会市公安局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分别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负责该案侦查工作的民警区某某被行政撤职并调离公安机关;城中派出所所长吴某某被撤销所长职务;城中派出所刑侦中队中队长郭某某被撤销刑侦中队中队长职务;城中派出所教导员郑某被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潘某某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肇庆市公安局、四会市公安局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剖析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切实提升执法水平,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同时,也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和支持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携手共创平安。

通讯员 肇公宣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6/0621/3069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