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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坚决依法打击各种邪教组织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邪教是当代的一个世界性问题,是国际社会的瘟疫。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当今世界,邪教与恐怖主义、毒品并称为人类安全的三大威胁。这种在西方被称为“膜拜团体”或“异端教派”的组织,以其极为疯狂的破坏性,给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灾难,成为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一股邪恶势力。

肇庆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决依法打击“法轮功”及其各种邪教组织,有力地遏制了邪教非法活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但要看到,由于邪教问题的复杂性,当前“法轮功”和一些冒用宗教或气功名义的其他邪教组织暗中仍有活动,继续蒙骗群众、危害社会。

防范、抵御邪教侵害,遏制邪教发展蔓延,关键在于实施社会综合治理,根本在于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邪教祸国殃民,害人害已。让我们提高警惕,擦亮眼睛,自觉远离邪教侵害,坚决同邪教做斗争,为创建平安肇庆、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邪教是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人心、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宣传“祷告能治病”“种庄稼没用”“一切靠‘神’的恩赐,信‘神’就能过好日子”,“信了神就能消灾避难”等等,导致群众上当受骗的是邪教。

让你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神”的是邪教;

宣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

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的是邪教;

欺骗、逼迫妇女受教主凌辱的是邪教;

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的是邪教;

非法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是邪教;

让你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是邪教。

邪教组织: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反政府

不论邪教组织冒用何种宗教、气功或其他名义建立,不论它们怎样打扮和伪装自己,邪教组织都具有如下六个特征:

特征一:教主崇拜

邪教教主以欺骗手段神化自己,号称自己拥有超自然的神力和权力,鼓吹邪教成员对自己唯命是从,为教主而生,为教主而死。

特征二:精神控制

邪教教主为巩固其“神圣”地位,以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手法,对成员实行“洗脑”,巧妙地加以精神控制。

特征三:编造邪说

编造邪说是一切邪教教主蒙骗坑害成员的共同伎俩。他们宣扬“世界末日论”、“人类灾难论”,制造恐慌心理、恐怖气氛。

特征四:聚敛钱财

当代邪教教主通过要求邪教成员将部分或所有财产奉献给教主,开办各种“学习班”收取高昂学费,“心理治疗”骗取高价的“治疗费”等非法手段聚敛大量钱财。

特征五:秘密结社

邪教要求成员断绝或疏远与家庭、社会的联系,采用隐蔽的联络方式,通过秘密聚会“传教”、“练功”进行诡异活动,发展邪教成员。

特征六:危害社会

邪教之害,突出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和现实社会对抗,将自身的权威凌驾于现实社会的法律之上,威胁个体生命、群体利益,危害社会稳定。

邪教的危害是由邪教反社会、反科学、反人类、反政府的本质所决定的,主要表现在:

反社会:制造人间悲剧、恣意践踏法律,破坏社会和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反科学:大搞人神合一,宣传现代迷信,用迷信害人杀人,歪曲现代科学技术,阻碍科学知识的传播和发展。

反人类:实施精神控制、践踏人性、摧残人的健康、无视人的生命、背弃正常人伦、湮灭人的亲情,建立、神化首要分子,用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人心、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

反政府:邪教头子大都有政治野心,他们往往煽动成员发泄对政府和社会的不满,侵蚀和瓦解基层政权,甚至声称要“先夺民心,后夺政权”,直至蜕变为甘当外国反华势力的工具,公然对抗政府。

记者 梁俏玲 通讯员 刘运兵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6/0601/3051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