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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开县纪委:创新 “四联” 机制 强化再监督责任

2015年, 封开县纪委在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 “转方式” 改革试点工作中 , 积极探索创新, 建立 “重点项目联查、 专项资金联审、 焦点领域联巡、 重要节点联访” 机制, 切实履行纪委再监督再检查责任。 2015年, 通过 “四联” 机制发现违纪问题线索70条, 立案45宗, 处分党员干部40人。 

重点项目联查当好 “检查员”

该县纪委监察局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为契机, 退出重点项目督查小组, 在县委县政府成立的重点项目联合督查小组和职能部门自身监督检查的基础上, 实施再监督、 再检查。

该县纪委每年抽选5个以上重点项目开展定项联合督查, 查找延误项目的违规和腐败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举报投诉的贪污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由县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审查, 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对推动重大项目措施不力, 构成失职渎职违纪的实行 “一案双查” , 灵活运用组织处理和政纪处分, 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2015年, 该县对4名相关责任人立案检查, 转办信访件80件。“以前, 我们在重点项目建设中既担任工作组成员, 又担任督查组成员, 角色错位现象普遍存在,监督成效大打折扣。 现在, 我们跳出了全场参与的被动监督, 实现了监督的再监督, 轻装上阵、 有的放矢、剑指问题, 效果不错。 ”该县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专项资金联审, 当好 “审查员”

鉴于农业、 民政、 扶贫领域专项资金被截留、贪污、 侵占和挪用现象突出, 封开县财政局会同审计、 农业、 民政、监察等部门组成了专项资金联审小组, 对社保、扶贫、 教育、卫生等专项资金, 并以涉及民生资金为重点, 开展专项联审。 不定期对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专项资金内部监管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

此外,对指定专项资金, 特别是国家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重点联合监督检查。同时, 由职能审批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流向、划拨发放等过程进行动态监督,每年抽取3个重点资金项目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排查和发现专项资金审批手续不完备、拨付不足额、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等违规违纪问题。2015年,通过开展专项资金联审,发现乡镇党政“一把手”套取专项资金和镇村干部在专项资金发放中收受“好处费”等问题线索30多条,立案11宗。

焦点领域联巡, 当好 “巡查员”

由于县级以下没有巡视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缺乏主动出击的工作机制,与“无禁区、 零容忍、 全覆盖”的反腐败新形势不相适应。 为此, 封开县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廉政巡查监督, 由县纪委牵头, 联合组织、 财政、 审计等部门, 以灵活机动的巡查方式, 将监督触角延伸至镇村一级。 该县对“双集” 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 权责清单制度机制建设、 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等进行检查督促。 此外, 加强对基层冷权力部门、 镇站所和村支部的巡查监督, 强化基层 “末梢” 管理,预防监督管理缺位, 防止出现 “小官大贪” 现象。 将巡查组拆分为多个小组,有分有合, 化整为零, 针对一项政策的落实情况、 一个领域的“明规则” 和“潜规则” 、 个别专项民生资金的腐败问题开展巡查, 排查群众身边 “四风”和腐败问题。

2015年, 该县共对9个县直部门、4个镇和41个基层站所组织,进行共33次巡查监督, 发出整改通知13份,发现纠正问题73个, 移交违纪问题线索49条, 立案24人, 约谈26人, 追缴违规资金92.7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85.2万元。

重要节点联访, 当好 “侦察员”

封开县实施常态化机关作风检查和重要节点必查的工作机制。 每月至少组织八次以上明察暗访,把明察暗访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途径, 并建立机关作风交叉暗访机制,切实解决在暗访中“熟面孔”和“人情干扰”等问题, 提高明察暗访工作实效。

一方面, 把全县16个镇划分为高、中、 低三个片区, 由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工作需要, 不定期抽调各镇纪委、 派驻纪检组人员组成明察暗访小组, 随机到各镇开展明察暗访, 切实解决镇内暗访“难为情”的问题。 另一方面, 与广西苍梧县、 云浮郁南县等周边县纪委建立反腐倡廉合作共建工作机制,特别是在中秋、 国庆、 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 相互派员开展机关作风明察暗访。2015年, 共对全县各镇各单位开展明察暗访526次, 发现问题5个, 问责处理4人。

记者 黎俏婷 通讯员 伍向明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6/0211/2945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