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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3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近日,市纪委通报3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该3起案件体现了近年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隐蔽手法和新动向,有的在人前讲廉政,人后却搞贪腐,做“两面人”;有的在业务上表现出色,却难敌金钱诱惑,断送前途;有的滥用手中特权,一路升迁、一路滥权谋利。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这些典型案件吸取深刻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隐形贪官的“双面人生”:封开县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欧植深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2014年5月4日,肇庆清风网发布“封开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欧植深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引起了广大群众强烈关注。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位在封开群众眼中的“能吏”一步步被揭穿伪善面具,露出贪赃枉法的真实面目。

【案件回顾】

早在2012年,陆续有群众举报反映欧植深经济状况有问题。经调查,欧植深于2009年至2012年间,利用担任封开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为他人牟取利益,涉嫌收受他人人民币共计608万元,另有1176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

欧植深在各种公开场合都表现出清廉、干练、上进的正面形象,不遗余力地推进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然而,在“正面”的背后,欧植深收受贿款单笔数额却大多是50万以上甚至高达100万元。

2009年初,时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的欧植深指使该县土地储备中心、县国土局等部门让某企业老板低价购得土地使用权和厂房。事后,欧植深以其弟欧某某的名义借钱给该企业老板从中收取巨额利息,变相收受贿赂共计238万元。

【案件警示】

“后悔当初自己在利益面前太没有骨气了,后悔当初在利益面前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后悔当初在利益面前忘记了党纪国法。”欧植深在《自首书》里表达了深深悔意。然而,贪腐是条不归路,欧植深案件给各级党员干部再次敲响了警钟。

在调查初期,欧植深身边的同事对此感觉意外,一个平时低调正派的领导,竟然贪污受贿,很难想象。组织的信任并没有使欧植深心存敬畏、谨慎用权、造福于民,他反而以权谋私、敛财贪腐。这再次警示我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做到信任与监督并重;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清单,扎紧权力的制度笼子。

欧植深在与商人老板打交道的时候不是相敬如宾、分清彼此,而是大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官商交往,讲原则、讲规矩、讲纪律,不被表面现象所蒙蔽,不为各种诱惑所动摇,始终保持正直清廉的政治本色。

贪念将他送进高墙:端州区教育局原局长邬德强的贪腐之路

今年3月5日,端州区教育局原局长邬德强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3月25日,邬德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从教书育人的人民教师成为教育局长,邬德强经历了25年的奋斗,而从教育局长沦为阶下囚,却在一夜之间。

【案件回顾】

2001年至2014年间,邬德强利用担任肇庆一中校长、端州区教育局局长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便利,涉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72万余元。

经调查,自2001年起,邬德强利用担任肇庆市第一中学校长职务便利,把本应上缴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部分学生择校费故意不入账,形成账外资金,据为己有。直到2011年,他担任校长的十年间,共违规在账外收取学生择校费达70万之多。

2012年,邬德强利用职务便利,分别“帮助”浙江籍商人李某、江西籍商人汪某中标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并从中收取“好处费”共计61万元。在端州区教育局实施的2011-2016年校舍安全加固工程计划中,邬德强先后帮助何某挂靠的公司中标端州区2013年校安工程和2014年端州区内6所学校、13个校舍项目的校安工程。邬德强分多次收受何某现金共计90万元。

【案件警示】

邬德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痛心疾首,追悔不已。他在忏悔书中写道:“从一中升职到教育局当局长,这是组织和人民给我为端州教育作贡献的机会,但自己完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包工头的利诱下,甘愿为唯利是图的包工头做违规服务,并毫不脸红收取包工头送上的赃款。我的所作所为,败坏了党风政风,辜负了党对我多年的培养,我好后悔,好后悔。”

邬德强在金钱的诱惑下,“廉关”失守,脚踩“红线”,从开始收受几千元、几万元,到后来十几万、几十万元都来者不拒,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邬德强的沉沦警示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时刻增强党性修养,严守规矩,方能免于“倒在诱惑下”。

邬德强把权力用在中饱私囊上,把魄力用在独断专行上,不该伸的手伸了,不该破的“戒”破了,这告诫各级各部门应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只有真正织密监督之网,牢牢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始终在“探照灯”下运行,才能最大限度地挤压腐败滋生的空间,最大可能地减少“能人腐败”的现象。

用权任性为仕途划上句号:高要卫生局原局长梁富强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在如何对待、使用权力上,高要卫生局原局长梁富强无疑是一个输家。经查,梁富强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利益。今年4月,肇庆市纪委将梁富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待他的将是迟来的忏悔和正义的审判。

【案件回顾】

作为县一级的卫生局,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民营医疗机构的建设、申报、管理、牌照发放及业务审批、监管、人员备案工作,即通常所说的私人诊所许可。作为“稀缺资源”,私人诊所许可证成了众多商家紧盯的“香饽饽”。

2012年12月,梁富强利用职务便利,帮助私人诊所老板林某顺利拿到私人诊所许可证,事后利用卫生局赞助费的名义,涉嫌收受10万元“好处费”。2013年,梁富强故技重施,帮助私人老板在最短时间内办理诊所转让更名手续,事后让该老板拿5万元去卫生局缴纳赞助费,自己则收下10万元“报酬”。

据调查,从2012年9月任高要卫生局局长到2014年1月任高要卫计局党组书记的短短16个月时间里,梁富强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程中,收受巨额财物,并以装修单位办公楼为名,账外暗中向22人索取“赞助费”共计103万元。

【案件警示】

权力是把“双刃剑”,可以造就人,用之成就事业,造福一方;也可以腐蚀人,使人身败名裂,倾家荡产。身为高要卫生局局长的梁富强深谙权钱交易“潜规则”。于是,用权任性的他把“前台”玩权、“后台”收钱的伎俩运用得炉火纯青。

当前,行业系统内的腐败,大多是用权任性腐败。这警示各级各部门应加强党员干部的权力观教育。领导干部应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做到严以用权,不为私利抛公义,不因私谊废公事,才能避免权力任性而栽跟头,防止权力乱为而遭审判。

从梁富强案以及一些用权任性腐败的案件发现,在少数个别领域,制度还不健全,监管还不到位,还存在一些权力真空。这警示各级各部门,既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教育,也要用制度为权力加好防线。这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扎紧制度的笼子,详细列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行使的边界,确保权力行使纳入法治化轨道,而不是在人治的思维下来左右权力、主导权力。

记者 黎俏婷 通讯员 赵季轩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5/0818/27507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