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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组建法律“护航队”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已正式公布,将于4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有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省级政府规章,规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需有法律顾问提前参与。

对鼎湖区而言,政府法律顾问早已不是新鲜事。早在2007年,鼎湖区已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至今,该区已经形成了一支包括专职律师在内的法律顾问专业团队,促使政府重大决策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与程序,为推进依法治区提供“外脑”支援。

组建政府法律“护航队”

鼎湖区是我市最早设立政府法律顾问的县区之一。这与鼎湖区领导班子较强的依法行政理念密不可分。鼎湖区法制局局长蔡政理回忆:“由于鼎湖区一直以来重大项目很多,有些政府决策可能会对现在及以后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没有专业律师的意见,我们也不太放心。”为此,该区认为有必要聘请一些法律专家,为该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帮助。

2007年时,鼎湖区就已成立由司法局牵头,从公、检、法、司、律队伍中聘请法律顾问的工作组。2008年,该区又专门聘请我市优秀律所——广东勤思进律师事务所,将该所知名律师及其团队充实到法律顾问工作组中。该区于2009年12月1日开始实行《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规定中,该区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10大类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由专业队伍进行合法性审查。这就首次为法律顾问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随着依法行政要求的不断提升和法律顾问高效专业的工作逐步成熟,该区去年再出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合法、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该规定于2014年1月14日开始执行,至此,该区对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的程序、内容有了明确规定,全方位、立体化确立了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政府事务的机制。

为六类事务做“参谋”

“并不是政府将职能外包给律师,而是我们当法律参谋,在鼎湖区政府重大议事过程中,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供政府决策时参考。”专职律师、法律顾问陈淑欢介绍。

即将实施的《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中,法律顾问主要提供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草拟、修改以及审查法律文书等七大类服务事项。鼎湖区法律顾问也挑起了同样的“担子”,主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从征地拆迁、招商引资、违建拆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政合同、重大涉访涉诉等法律事务向该区提供决策的参考法律依据,有效地促进了政府、部门重大决策的依法实施。仅2014年,法律顾问共出具各类审查意见70份,提出的具体咨询意见不计其数,大多数意见和建议被采纳,有效的增加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在蔡政理看来,法律顾问有能力、有实力为区政府提供法律“护航”,如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为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为经济项目提供论证意见,尤其是对于专业性强、投资额巨大、牵涉面广的重大事项,咨询法律顾问意见成了必经程序。

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2014年下半年,我市重点项目广佛肇高速鼎湖段建设进入加速期。拆迁过程中,出现一些被征地主体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或不配合的情况,拖慢了进度。在胶着状态中,参与其中的法律顾问陈淑欢及其团队一路跟进参与,多次列席区长办公会议,并始终强调:“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应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并应提前做好征地登记、公告等程序,保证各流程的合法性”,把好法律关口。

该区相对棘手的“外嫁女”、“回迁户”等群体参与分红分配的利益问题,法律顾问更是多次充当“救火员”,“如果没有法律顾问的介入,我想应该很难办。”蔡政理认为,法律顾问在处理问题中,在保障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基础上,坚持程序正当、高效便民,在防范和减少法律风险上,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他说,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是必然趋势,这对推进我市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治政府影响深远。

据悉,鼎湖区将在区法制局内设置法律顾问办公室,继续优化工作队伍结构,加强队伍建设,使法制机构人员和法律顾问形成有效合力,以助于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向横向拓展、纵向延伸。

西江日报记者 陈明红 特约记者 李方艺 通讯员 何锦云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5/0331/2579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