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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肇庆通讯员稿件 怀集县“四抓举措” 助力乡镇办案水平再上新台阶

怀集县“四抓举措” 助力乡镇办案水平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怀集县持续强化办案措施,深入推进乡镇办案改革,有效促进了乡镇办案水平大幅提升。2014全县乡镇纪委共立案46件,同比上升64.3%,不仅连续八年实现“镇镇有案”的工作目标,而且还实现了每镇立案2件以上的工作目标,通过查办案件收缴违纪金额163180.6元。

一、抓队伍建设,明确办案责任。一是在乡镇纪委队伍建设上,该县着力选优配强乡镇纪委班子,把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选配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二是制定实施乡镇纪委正、副书记工作分工报告制度,明确乡镇纪检干部职责分工。各乡镇党委每年以书面形式将纪委正、副书记的工作分工和承担的各项工作情况报告县纪委,经同意后确定分工。乡镇纪委书记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原则上分管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工作。纪委专职副书记应专职专干,其他纪委班子成员保证一定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确保乡镇纪委工作回归和聚集“主业”。三是明确乡镇纪委办案责任,为解决乡镇纪检干部怕得罪人,怕影响个人前途,对违法违纪现象不敢抓,不愿管,思想上存在“不敢查”的顾虑问题,该县着力增强乡镇纪委办案的责任感,县纪委监察局与各乡镇纪委签订了纪检监察工作责任状,将办案工作列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每个乡镇每年至少自办1起案件,解决乡镇“零办案”的问题,并把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纳入各乡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范围,使乡镇纪委对案件工作心中有数。同时,该县还给乡镇纪委施加压力,不能因为其他工作而贻误办案时机、贻误案件查办工作,切实防止把大案办成小案,把小案办成信访了结。

二、抓业务培训,提高办案能力。针对部分乡镇纪检干部业务不熟,不能有效甄别线索、发现案源等情况,该县大力抓乡镇纪委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乡镇纪委的办案能力:分期分批组织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参加广东省纪委的业务培训学习,着力提升乡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跟班学习”,实行分批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纪检室“跟班学习和参与办案”,通过理论指导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了解办案工作的流程、谈话的技巧、条规的运用、违纪定性等业务知识,锻炼了队伍,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办案、会办案、办铁案;利用举办全县乡镇纪检干部培训班的契机,对查办案件工作方面进行集中培训,由县纪委监察局长期从事案件检查、审理工作的同志结合办案实践,介绍案件线索筛选、调查取证的基本技巧,学习办案程序规定、案件档案管理等基础知识,确保他们能够独立公正合规处理乡镇违法违纪的案件;“以案代训”,有计划、有步骤地抽调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县纪委自办案件和基层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通过配合办案,使乡镇纪委办案人员较快熟悉并掌握谈话技巧、笔录制作、收集证据等工作方法和技能技巧,切实提高乡镇纪委的办案水平和能力。同时,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辅导等形式,促进乡镇纪检干部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各项办案程序,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三、抓协调督办,增强办案实效。为将办案工作重心下移到各乡镇,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乡镇办案”,该县从2014年开始,将乡镇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移送等环节交由乡镇纪委完成,县纪委着力加强乡镇纪委办案的协调指导工作。一是从各派驻组中抽选办案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成立了两个办案协作组,形成办案联动机制,县纪委协调两个办案协作组、信访室、纪检室、审理审理等职能部门与乡镇纪委联合办案,从办案手段和方法等给乡镇纪委提供支持。二是加强对乡镇案件线索的研判指导,筛选可能成案的线索,对乡镇受理的案件线索单一,易办易结的案件,由乡镇纪委自行调查,县纪委协助获取关键证据,给予工作指导,严把案件质量关,以指导和督办促进乡镇办案。使其明确办案方向,把握办案时机,帮助抓住办案要害,实现快速突破。三是对反映问题广、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的案件,该县纪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由县纪委组织协调县乡两级纪委及检察机关联合调查,分类指导,整合办案资源,以领办、协办和联办等形式,竭力解决乡镇纪委不会办案、不敢办案、办案力量不足等“查不了”的问题。四是加强对镇纪委的工作指导和督办,对有案查不了,有事查不实,长期办不成案子的乡镇,认真帮助分析研究,重点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办。

四、抓线索管理,多渠道拓宽案源。该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案件线索的管理,多种形式挖掘拓宽案源渠道,注重从信访举报、在办案件、执法监察、纠风、专项治理、公检法和审计、国土、工商等部门移送案件以及从媒体和网络舆情等不同渠道发现案源和收集线索,抓好线索排查和甄别。重点把掌管钱、物审批权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会计、出纳等重点人物和农村集体“三资”、惠农补贴、扶贫救灾,低保残联、土地矿产、土地征用、农民负担、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及与老百姓直接接触,有着重大关系的乡镇站所负责人确定为主要调查对象开展查办案件工作。

同时,注意抓住办案中新发现的线索不放,通过对已核实的案件进行复查,深入发掘,顺藤摸瓜,扩大案件线索,不断查出案中案。(通讯员 李文幸)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5/0304/2544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