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页面

首页 > 肇庆社会百态 《打工未签劳动合同男子工伤索赔遇困》后续

《打工未签劳动合同男子工伤索赔遇困》后续

在工地干活手指受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找用人单位理赔,却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导致索赔之路困难重重(详见本报2014年9月29日A7版《打工未签劳动合同男子工伤索赔遇困》)。不过,前日,事主张先生收到了好消息:在相关部门的积极协调下,用人单位终于愿意赔偿他63000元。

记者 兰兵

回顾:未签劳动合同,工伤索赔遇困

2014年3月,河北人张先生跟着包工头王建祥来到肇庆城区一个工地做烧焊工,次月中旬,在工地干活期间被卷扬机压到了左手,三根手指被压伤,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于是,张先生决定向用人单位索赔,然而包工头王建祥只愿意赔偿3万元,张先生觉得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额度,双方协商失败。

随后张先生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却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无法证明劳动关系而维权遇困。

后来,在端州区总工会和城东街道办的协调下,王建祥所属的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派出代表再次和张先生进行沟通,然而双方依然没有达成共识,之后城东街道总工会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跟进:最终获赔63000元

2014年12月18日,端州区城东街道办再一次把张先生、建设单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以及端州区总工会代表召集起来,进行了当面协商,最终涉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建设单位广东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张先生63000元,协议签订后20日内支付完毕。

“张先生索赔遇到困难主要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们考虑到他确实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事实,本着为群众解决切实问题的出发点,我们多次和建设单位沟通,最终为张先生讨回了工伤赔偿。”端州区司法局城东司法所所长梁建彪对记者说。

收到赔偿金的张先生一脸欣慰地向记者感叹,“我很感谢相关部门的重视,也谢谢《肇庆都市报道》的帮助。”张先生同时表示,以后参加工作会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文章来源:http://www.xjrb.com/2015/0107/246445.shtml